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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于:2021-09-07 09:00:00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下半年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申请流程

1. 网上申报。本次学位申报时间为9月17日9时至23日17时,申报对象为符合现行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zikao.bjeea.cn(自考业务大厅),考生登录“个人中心”后,在“业务办理”中点击“2021年下半年学位申报”进行申报。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仔细填报各项内容,并进行网上缴费,学位评审费为100元。申报完成后,系统显示“学位申请凭单”,凭单为考生申办的重要凭据,附有重要提示,请考生自行打印并认真阅读。

2. 学位照片采集。缴费成功之后,于9月24日至9月27日进行照片采集工作。照片采集工作由北京美天易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拍公司)负责,采集费用30元,由考生自理。照片采集工作采取手机小程序线上自助办理方式进行,不进行现场采集。详细流程请查看附件。如考生未按要求提交照片,或所提供照片不符合要求,视为申报无效。

3. 资格审核。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预计在12月中旬结束,无需考生参与。考生届时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 证书发放。学位证书发放事宜见学位申报凭单。

5. 学位证书编号查询。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登录自考个人中心,进入“自考信息”-“我的专业”页面,在“学位状态”栏点击“学位信息”,即可查看/下载/打印“考生学位信息表”,查询本人学位证书编号。

二、本次学位申报的专业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10所学校主考的本科专业。

北京大学的日语、心理学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国际贸易专业、北京建筑大学的土木工程专业和中国人民大学的经济学专业本期最后一次申报学位,请考生及时申报。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学位,逾期不能补报。

2. 申请中国人民大学主考专业的学士学位要求所有课程成绩都要达到65分以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2005年底以前加考课成绩不做此要求)。如考生已符合此条件,但系统未能正确的提取课程,导致申报不成功,考生可在系统的申诉页面中进行说明,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会及时进行处理,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考生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可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自学考试”栏目--“咨询渠道”查看。

 

附件:自学考试学位照片申请小程序采集流程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