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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部分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于:2021-10-20 09:00:00

2021年上半年申请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的自考毕业生,学位证书将于近期发放。自本期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由主考学校自行发放,请查看学位申报凭单里的领证说明。

当前正处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保障考生的健康与安全,减少人员聚集,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的领取安排、注意事项,按照要求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一、发放时间安排:

10月27日

上午(9:00—11:00)

发放2021年上半年申请的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的学位证书

10月27日

下午(2:00—4:00)

发放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的往期未领取证书

 二、发放地点:

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业务大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志新桥向北二百米路西)

乘车路线:425路、16路、135路、508路、运通609路等到志新桥北下车向北走路西。

三、注意事项:

1. 进入考试院时,请佩戴口罩,相互间保持1米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出示身份证、学位信息表及北京健康宝并接受检测。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院。

2.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学位信息表”领取证书(登录自考个人中心,进入“自考信息”-“我的专业”页面,在“学位状态”栏点击“学位信息”,即可查看/下载/打印“考生学位信息表”)。如需代领,除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学位信息表外,还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3. 本次发放的是2021年3月申请的学位证书。2021年9月申请的学位证书发放事宜请考生详见学位申报凭单。 

4. 发放计划可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调整。近期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