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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于:2023-10-23 13:00:00

2023年上半年及之前申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主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未领取的考生,证书将于近期发放,请考生按时领取。2023年下半年申请的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安排请见学位申报凭单。

一、发放时间

10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发放地点

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业务大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志新桥向北二百米路西) 乘车路线:16路、135路、319路、425路、508路、609路等到志新桥北(公交站)下车向北200米路西。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学位信息表》领取证书(登录自考个人中心,进入“自考信息”-“我的专业”页面,在“学位状态”栏点击“学位信息”,即可查看/下载/打印《考生学位信息表》)。如需代领,除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学位信息表外,还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 其他主考学校的自考学士学位证书由学校负责发放。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