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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申报学士学位的通知

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于:2024-09-11 09:00:00

北京市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即将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专业

本期可申报学士学位的专业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物资学院等9所学校主考的本科专业。

二、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本次学位申报时间为9月18日9时至23日17时。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办理,符合现行学士学位申报条件的毕业生,进入北京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个人中心”(http://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后,在“业务办理”中点击“2024年下半年学位申报”进行申报。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仔细填报各项内容,并进行网上缴费,学位评审费为100元。申报完成后,系统显示“学位申报凭单”,凭单为考生申办的重要凭据,附有重要提示,请考生自行打印并认真阅读。

2.照片采集。学位照片采集时间为9月24日至26日。注意:办理毕业时已采集照片的考生,无需重新采集。办理毕业时未采集照片的,学位缴费成功之后,需采集照片。照片采集工作由北京美天易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拍)负责,采集费用30元,由考生自理。照片采集工作采用手机小程序线上自助办理方式进行,不进行现场采集。详细流程见附件。如考生未按要求提交照片,或所提供照片不符合要求,视为申报无效。

3.资格审核。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预计在12月中旬结束,无需考生参与。考生届时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证书发放。学位证书发放事宜见学位申报凭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学位、缴费并采集照片,逾期不能补报。

2.申报中国人民大学主考专业的学士学位要求所有课程成绩都要达到65分以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2005年底以前加考课成绩不做此要求)。如考生已符合此条件,但系统未能正确提取课程,导致申报不成功,考生可在系统的申诉页面中进行说明,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会及时进行处理。考生可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3.已经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达到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学位申报期限(取得毕业证书两年)内,申报北京理工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注:新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只可申请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请相关考生注意学位申报系统中关于选择学士学位授予学校的提示。获得北京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后,不可再申报中国人民大学学士学位。

四、咨询渠道

考生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自学考试”栏目-“咨询渠道”查看。

附件: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照片采集流程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