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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颁发

重庆教育考试院发布于:2023-06-26 11:31:30

一、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谁颁发?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毕业证签署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二、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遗失后可否补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市考委颁发毕业证。考生领取毕业证时,同时领取本人的毕业生档案(含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及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只颁发一次,遗失者,不予补发原件。

毕业证书原件、损毁、信息变更等,不予补发,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的效力。考生需要办理《毕业证明书》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市考办办理。

毕业生登记表遗失者,经市考办核实毕业生信息无误,且电子考籍档案完整的,可由市考委出具毕业生登记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