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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于:2024-04-07 14:38:00

各位考生:

福建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3日至14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系统自4月8日9:00起开放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栏目,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纪处理。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考生应准确了解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考场、迟到或错过考试。

3.开考前5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为确保进入考点高效有序,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尽量不穿有金属配饰的衣服、鞋子等,除必要的文具(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和透明文具袋外,不携带其他包、袋和金属物品。

5.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规物品检查。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及其他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点和考场,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6.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验。考生入座后,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并完成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的抄写与签名,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

7.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英语科目除外)。

9.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凡答题卡上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0.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或传出考场。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依序放在桌面上,用小木块或小石子压住后,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生离场后,应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

12.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贻误终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