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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考生申请2021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的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于:2021-10-09 11:02:00

2021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17日举行。鉴于考试期间仍有部分考生须居家医学观察或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人员无法参加考试,经研究,决定启动部分考生考试退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退费对象

(一)考试期间仍须居家医学观察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参加考试的一线人员。

二、申请退费时间

2021年10月18日8:00至10月27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

三、退费流程

(一)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选择进入个人系统平台-退费申请模块,考生预先申请并打印《2021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申请表》。

(二)经所在单位或所属社区(村镇)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拍照上传。经我院复核后,予以同意。

(三)退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原路退回,所退报名费到账时间预计为办理退费手续后一个月内。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