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学校申请,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4年起,闽江学院不再担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代码:120210)专业的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调整为由福建师范大学担任主考学校。
二、该专业执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公布的专业基本规范,经全国考委审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全国考委指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省统考课程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选定,报我院备案,并由我院统一安排考试。福建师范大学安排相应的实践环节考核。
三、该专业的考试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4月和10月,首考时间为2024年4月。停考时间由我院视开考情况决定。
四、福建师范大学要认真贯彻执行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积极开展开考专业的生源组织与发动工作,认真开展学生助学辅导工作,精心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积极参与教学计划编制、命题教师选派、毕业生审核等工作。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