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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妥解决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于:2022-06-20 16:20:00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有关主考学校:

2022年4月我省自学考试共有10个地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作出延期安排。按照全国考办对本次延期考试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自学考试4月延期考试课程分别安排在2022年7月和10月进行。延期考试造成部分自考生毕业时间延长,事关考生切身利益。为妥善解决延期考试带来的相关问题,根据当时公布的延期公告精神,现就延期考试涉及的专业停考、中山大学自学考试收尾工作过渡期时间等问题作出适当调整,请各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一、根据《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工程技术等17个专业的通知》(粤考委〔2019〕2号),环境工程技术(专科)等17个专业的毕业手续办理至2023年12月止。现将上述17个专业的停考过渡期结束时间顺延半年。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安排至2023年4月止,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安排至2023年10月止,毕业手续办理至2024年6月,2024年7月起不再受理毕业申请。

二、根据《关于中山大学自学考试收尾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粤考办〔2019〕19号),中山大学自学考试收尾工作至2022年结束。现将中山大学自学考试收尾工作顺延至2023年6月,2022年下半年增加组织1次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