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发布2020年8月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违规处理情况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院已委托有关市招生考试院、有关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将2020年8月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情况告知书送达相关考生。
截至目前,共有1名考生因通讯方式不详等原因无法送达违规处理情况告知书。现将我院拟对违规考生处理情况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依据或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我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违规处理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地址:南宁市柳园路6号,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337461。
无法联系的违规考生名单及拟处理决定
准考证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违规事实 | 违规认定 | 处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拟处理决定 | 考试日期 | 考试地点 |
007120107201 | 罗勇 | 452223***1033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 构成考试作弊 | 第九条第二款 |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 8月1日 | 广西科技大学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