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200号)要求和5月8日召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上半年考试延期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办理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
受疫情影响,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部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0年4月全国统考延期至8月上旬举行。为更好保障考生利益,除原有6月和12月两次毕业申请时间不变外,增设一次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的毕业审核。各批次毕业审核与办证的工作日程详见附件。
二、毕业审核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技能等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3.课程免考、替换符合规定;
4.符合转考规定。
(二)毕业申请程序及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在初审受理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标准的二代身份证格式白底大头照相片电子版1份(规格:358像素(宽)× 441像素(高)、相片清晰、大小在200KB以内、JPEG/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以及有关资料到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县级考试机构(助学考生在所属助学单位)申请办理毕业资格审核手续。
特别强调:毕业证书照片采用背景色为白色,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和24位真彩色,电子照片以考生申请办证的准考证号命名(必须确保准考证号准确无误)。办理毕业证以电子照片为准,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子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当次将不予办理毕业证。
2.为确保毕业生申请表中各项考生基本信息的详实和准确,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办,如因委托他人代办或本人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毕业证书注册发放后,因考生本人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3.所有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保证其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注册,并提供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自考专科毕业证只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未上网的专科毕业证请到学信网的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