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组考工作,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现提出如下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须按所参加考试科次下载《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以下简称《体温测量登记表》)和《贵州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在每场考试前交予监考人员。
二、所有考生须从考前第14天(4月2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当地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
三、从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及国(境)外来(返)黔的考生,须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均须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考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体温测量登记表》和《承诺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主动出示上述规定材料,并现场扫描“贵州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量体温。材料齐全、“两码”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时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验证。
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当地卫健部门、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由相关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或以何种方式进行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如考生在考试期间突然发热(体温高于37.3℃)或者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有身体状况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经综合研判后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的,进入隔离考场继续考试,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七、考生要认真了解我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防疫各项措施,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做好赴考中的卫生防护。
在外省(市)的考生,建议提前返回贵州备考,以免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
八、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会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省卫健委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赴考准备。
附件:《贵州省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及《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