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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于:2022-05-20 00:00:00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起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5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专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5个专业2023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名报

二、在停考过渡期内(2023年至2025年)继续安排以上5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实践性环节及毕业论文的最后一次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毕业审核的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为2025年11月。

三、从2026年开始停止安排以上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未获得以上专业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均一致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做好宣传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通知广大考生,充分保障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做好专业停考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停考工作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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