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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于:2020-05-25 00:00:00

豫招自〔2020〕7号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省政府“放管服”要求,为更好地服务自学考试考生,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现将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网上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省考生转入我省的办理办法

  1.从2020年起,从外省转入的考生不需要再去现场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2.外省转入的考生,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查询”查询转入信息,确认本人是否转入成功以及转入信息是否准确。
  3.我办将通过外省转入考生的基本信息(河南准考证号、转出省准考证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比对,信息一致的考生将自动合并成绩。
  4.外省转入的考生如基本信息核对不一致的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通过考生的电话联系考生进行相关信息核对、确认;二是如电话联系不上的考生,等待考生本人向省招办提出申请,信息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成绩合并。
  5.考生外省转入不再收费。
   
  二、我省考生转往外省的办理办法
   
  1.从2020年起,我省考生转往外省的全部实行网上申请办理,无需再去现场办理。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出申请。自考报名前网上申请办理转出,办理时间1天。转出外省工作每年两次。 
  3.考生在网上申请转出外省时,务必认真填写转出信息,正确填写转入省(市)名称和转入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姓名,否则因个人信息不一致会导致转考到外省不成功。转考不成功的将由转入省退回到我省,下次报名前恢复我省考籍。

  4.转出要求:
   
  ①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才能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5.考生转出外省申请提交成功的,将不能再登陆“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可在平台首页“考籍转出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转出结果。
  6.考生转出外省提交成功的,若想撤销本次转出,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申请办理时间未结束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或相关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撤销申请,进行恢复。
  7.考生转出外省成功后,本省考籍将注销。
  8.考生网上办理转出外省不再收费。
    
  三、其他

  从2020年起,省际转考执行此办法 。

  省内考籍转入和转出办法暂时不变,仍执行原办法。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