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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于:2022-03-04 10:00:00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西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管理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毕业生图像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做好图像采集工作,对于保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安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按照统一要求和技术标准实施工作,我省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将从2022年起执行图像比对。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