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际情况,决定从2021年下半年起调整我省自学考试现开考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类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类型
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开考专业全部调整为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内专业,开考专业名称和代码按《专业清单》调整。2021年下半年未毕业的考生和新生统一按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名报考,所有未毕业的考生按照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办理毕业。
我省现开考专业的专业类型调整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类,专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科”,本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升本”。
我省现开考专业与《专业清单》内专业的对照关系详见“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二、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调整待定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设置本次暂不调整,待教育部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印发后,我省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
1.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本科层次).doc
2.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专科层次).doc
3.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停考过渡专业本科层次).doc
4.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停考过渡专业专科层次).doc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