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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于:2020-12-18 15:00:00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12月2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选课、缴费时间:12月21日9时—25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对象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对象均为在籍考生。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在籍考生在选课时,须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未采集过照片的自学考试在籍考生,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到自治区任意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照相。采集照片时须设置背景为蓝色,不再使用“年份、考试名称”的前景和带“旗县(市、区)”字样的背景。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我区设置呼和浩特一个考区。不设立考点的盟市要继续做好考生照相、免考材料提交、毕业初审、提供试卷和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自学考试的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二)从2021年下半年考试开始,我区开考专业目录及课程计划将根据国家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开始接收新生报考,请目前在籍考生尽快完成所报考专业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并及时申请毕业。考生须认真阅读《关于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自[2019]18号),了解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相关政策。

  (三)考生可在网上申请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凡未在网上办理报名、缴费事宜的考生,考核结果将无法记入成绩数据库。

  (四)本次报名不受理免考、转考申请。申请免考、转考的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