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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转考及实践性环节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于:2021-03-04 09:40:00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我区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转考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工作定于3月8日-10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网时间:2021年3月8日9:00--10日17:00。

  二、考生须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上进行免考、转考申请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工作,以及查询各项报名工作办理条件及要求的相关文件。

  三、申请免考的考生需将相关材料交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照拍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切实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好递交材料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四、申请转考的考生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自﹝2019﹞9号)文件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3月1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附:  https://www.nm.zsks.cn/zxks/zcfg/201405/t20140521_11651.html

    https://www.nm.zsks.cn/zxks/ggl/201908/t20190822_39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