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宁夏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根据《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为做好宁夏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报考课程时间:5月6日9:00至11日17:00
审核确认时间:5月6日9:00至12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5月6日9:00至12日17:00
考核时间:6月17日至25日
二、考核方式
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课程通过网络助学平台进行考核。
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开考专业的实践课考核,按照主考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进行。
论文答辩由主考学校制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并报我院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好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每名考生一次最多可参加四门课程的考核,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落实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考试期间严把考生身份确认关,坚决杜绝冒名顶替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各单位要按照“乙类乙管”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完善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个人防护。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