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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夏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布于:2023-04-28 09:00:00

根据《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为做好宁夏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1. 报考课程时间:5月6日9:00至11日17:00

  2. 审核确认时间:5月6日9:00至12日12:00

  3. 网上缴费时间:5月6日9:00至12日17:00

  4. 考核时间:6月17日至25日

二、考核方式

  1. 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课程通过网络助学平台进行考核。

  2. 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开考专业的实践课考核,按照主考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进行。

  3. 论文答辩由主考学校制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并报我院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好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每名考生一次最多可参加四门课程的考核,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后方可报考。

  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落实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考试期间严把考生身份确认关,坚决杜绝冒名顶替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3. 各单位要按照“乙类乙管”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完善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个人防护。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