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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布于:2023-04-06 09:00:00

宁夏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和4月22日至23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宁夏教育考试院温馨提示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考试期间要提高防护意识,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二、考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试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到公安机关办理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三、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迅速离场,不得在考点内聚集、逗留。

四、考生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各科考试时间、考点和考生须知等信息。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主动配合监考员做好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人脸验证、身份证验证等)。禁止手机等违规物品带入考点的考试区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各科考试成绩无效。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通过QQ、微信等传播试题、答案,涉嫌违法犯罪,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五、考生作答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清楚,认真核准条形码上的信息后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二是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上“考生笔记确认部分”内容并签名;

三是选择题答案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答案使用黑色中性笔或碳素笔书写;

四是按照题号在答题卡各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试卷上、草稿纸上、答题区域外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

六、考生要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思想,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