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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0年下半年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告

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发布于:2020-08-24 00:00:00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7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56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2020年下半年自考转考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出办理

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我省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一)办理程序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转出地和转入地准考证及2张小二寸免冠近照到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一楼咨询服务大厅办证室现场核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二)办理时间

 9月1日至4日

(三)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成绩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二、转入办理

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往我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一)办理程序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及2张小二寸免冠近照到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与成考处现场核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二)办理时间

 9月21日至30日(工作日)

(三)转入要求

1.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3.转入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