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20〕51号
各市招生(考试)院(中心、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时间安排的公告》以及《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8月1日至2日进行。
二、开考专业及考试科目
开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山东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考试所使用的教材版本不做变动。考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
三、考试补报名
(一)报名与缴费
已经取得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但未报考原定2020年4月份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于2020年6月15日至17日(每天8:00至17:00),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选择网上报名栏目中的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补报名。
考生报名时可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45元/科,缴费成功后,即可打印或下载《报名确认单》。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考生报名时一定要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同时,还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
2.如考生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可在上述网上报名期间,凭身份证明到区县招考办提出申请,由区县招考办核实、更改。
3.按照网络安全要求,非报名时间报名系统将对外关闭,不提供考生报名、查询服务。本次补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科目调整、退费等工作。
四、更换报考科目
考生可在2020年6月15日至17日(每天8:00至17:00)登陆山东省自学考试报名系统,对已报考的2020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科目进行更换(报考科目数不变)。
五、退费
已经报考原2020年4月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却因考试时间调整而无法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2020年6月15日至17日(每天8:00至17:00)登陆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退费。
六、考场编排及《准考证》打印
(一)考场编排
报名结束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做好报名数据汇总工作,做好考点准备和考场的编排工作。考点要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考场编排工作要在2020年6月25日前完成。
(二)《准考证》打印
考前两周(2020年7月20日至8月2日,每天8:00至17:00),考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打印《准考证》。
七、转考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
(一)转考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自考转考工作的整体安排,我省已完成2020年上半年自考转考申报工作,考生可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
(二)毕业证书办理
今年上、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电子注册工作正常进行。同时,将为参加延期考试后达到申请毕业条件的考生安排毕业审核、颁发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该批次拟于8月24日—26日进行自考毕业申报,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因受疫情和延期考试影响,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三)毕业生救助措施
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对于取得2020年硕士研究生、成人专升本等入学资格的考生,其入学时有关毕业证书审验工作可适度延期。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咨询有关高等学校及招生单位。
八、工作要求
各市要在科学、规范、安全的基础上,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检测、清洁消毒、健康防护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场所,保障考生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切实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考点考场监管,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要加强宣传,将延期考试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每一位考生,耐心解答考生疑问,努力做好考生服务工作。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