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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于:2023-12-12 09:00:00

鲁招考〔2023〕123号


有关主考学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做好我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4日(每天8:30至17:00)。

二、考核安排

(一)2024年上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旧专业计划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

(二)自2024年下半年起组织新专业计划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不再组织旧计划课程的考核;

(三)未参加本次考核或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选考新计划课程对顶旧计划课程,也可用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对顶新计划课程。

(四)涉及主考学校变更的专业,自2024年上半年至2025年下半年2年过渡期内,考生可自主选择申报毕业的主考学校办理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考手续,自2026年上半年起考生须按新专业计划的要求办理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考手续。

2024年上半年各专业考核科目、时间及地点见附件1。双主考学校汇总表见附件2。

三、报名条件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须在参加理论课程考试后报考,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本专业开设的部分或全部考核课程。首次报考2024年4月自学考试的新考生不得报考。

(二)毕业考核(含本科论文答辩、专科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限考生在完成最后一门理论课程报名后选择报考。

(三)参加自学考试改革试点的考生。

1.参加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的考生,实践考核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由试点学校自行组织。

2.参加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的考生,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由主考院校自行组织。

3.毕业考核由主考院校组织,考生须参加本次报名。

四、报名方式

本次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办理报名手续。不得由他人代报,若因他人代报影响考试等事宜,责任自负。

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主考学校指定地点参加考核。报名结束后系统将关闭,不再提供查询和打印功能。报考本科毕业考核的考生须同时下载毕业论文封面,部分专业有指定格式的毕业实习报告,请一并下载打印。

五、报名费用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2号),考核费用由主考院校按照实践课程考核费每人每科次80元,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本科)文科类每人次230元、理科类每人次260元的标准收取。

六、考试要求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考核。未办理报名手续或缺少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成绩不合格或未按时到主考院校参加考核的考生,需下次考试重新报考。

七、其他事项

(一)不同专业考生报考《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两门课程,考核地点统一为山东财经大学。

(二)考生报考时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准确选择报考专业、科目,打印准考证,方可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由各专业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负责,考生须及时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有关学位授予的条件和办理通知,按要求申报。

本次报名工作正处于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的过渡期,请各主考学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考生咨询电话,解答考生疑问,及时处理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本次毕业及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山东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科目时间表.xlsx

         2.山东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双主考学校汇总表.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