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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于:2023-07-27 10:00:00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自学考试课程替代原则的通知》(陕考办函〔2008〕12号)精神,我省调整了部分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调整专业涉及我省现有45个开考专业中工商企业管理(专科)等41专业其余4个专科专业(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技术)的考试计划待教育部第二批专业基本规范发布后调整。

二、新调整的每个专业考试计划均附有《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替代表》,考生在新的考试计划执行之前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参照此表对应替代新计划中的课程,替代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自学考试课程替代原则的通知》(陕考办函〔2008〕12号)处理。

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  )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  )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新专业计划”栏目中查询,即可查看新调整的专业考试计划。

三、新调整的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大纲、教材以当年下发的《xxx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附件内容为准。

四、新调整的专业考试计划自2025起执行,旧专业考试计划同时作废。未调整的4个专科专业和停考过渡专业仍执行旧专业考试计划。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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