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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于:2023-05-22 14:30:00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及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副署专业主考学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可到专业主考学校的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办理学士学位申请。

  一、报考条件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限制性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时间安排

  网上公布2023年4月考试成绩时间:2023年5月23日12时开始。

  申请复查成绩时间:2023年5月23日12时至5月24日17时,5月28日12时公布复查结果。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8日12时至6月3日17时。

  注意:开网期间,每天晚上23点至转天早上5点为系统维护时间,维护期间不可进行任何申请操作。

  三、报考办法

  考生报考(含首次报考的新生)均采用网上报考方式,考生须用电脑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行报名报考。考生需根据开考专业的要求,选择个人报考或集体报考。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合作开考专业”的考生须由个人直接网上报考。

  2.报考“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委托部门注册,由委托部门组织集体报考。联系方式请参考“2023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主考校联系报到一览表”。

  3.因天铁集团已剥离教育职能,经研究决定撤销天铁自考考区,原属天铁考区的考生可使用原准考证号在天津市内河东考区继续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必须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以便考试期间出现紧急情况可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若考生未填报准确信息,所致后果将由考生个人负责。

  ①首次报考新生须由本人在“考生服务平台”—“新生注册”中填报考生本人准确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获取新生准考证号。

  ②非首次报考的考生须重新核对“自考服务平台”—“个人档案”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若信息有误请通过“改证申请”及时修改。

  四、新生注册

  新生网上报名时,须填写考生本人相关信息,并上传一张近期浅蓝色背景一寸标准证件照电子版照片(要求文件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宽*高为295*413PX,300dpi)。

  五、实践课程考核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于2023年5月28日12时至6月3日17时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行报考。报考后须在2023年6月12日至13日电话联系主考校进行报到。具体报到联系方式请参考“2023年10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主考校联系报到一览表”。

  六、考试时间

  2023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

  七、考试信息查询方式与《准考证》打印

  报名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考试信息(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关注考前发布的通知。

  • 收费标准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津价费【2010】98号)文件规定,每报考一科须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

  九、报考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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