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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于:2021-11-22 12:20:00

广大自考生:

我区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工作已平稳结束,为方便广大考生查询成绩、论文答辩、毕业申请等后续工作顺利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及复查

(一)成绩查询

请考生登陆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ksy.xzedu.gov.cn)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考试信息管理综合平台查询(http://zksk.zsks.edu.xizang.gov.cn:8082/)以下简称“综合平台”。

(二)成绩复查

对成绩存疑的考生须下载填写《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详见附件),于11月30日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ksk357@163.com,逾期不受理。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通过邮件反馈复查结果。

二、专业考试及论文答辩

(一)申请条件               

1.英语考试:英语专业基础科段考生须申请听力和口语考试,本科段考生须申请口译与听力考试;

2.论文答辩:专业计划课程剩余四个科目以内或全科通过的考生可申请论文答辩。

(二)报名办法及流程

1.报名时间:11月23日至11月30

2.报名流程:请考生登陆“综合平台”完成“进入网页→考生登录→考试报名→非统考报名→选择课程→保存”等流程。

3.主考院校:报考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的考生,需随时关注院校通知,及时登录院校官网进行论文答辩报名。

四川大学(028-82009200) http://www.51100.net

四川师范大学(028-84760349) http://crjy.sicnu.edu.cn

西南财经大学(028-87352175)

https://apps.swufe-online.com/thesis/reg/Login/Z

4.请考生务必保持所填手机通讯畅通,论文答辩成绩可在“综合平台”进行查询。

三、毕业申请

(一)申请材料

1.本科毕业证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请方式

将申请材料递交至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各地市教育考试机构将审核后的毕业申请及时上传至“综合平台”,纸质材料由地(市)教育考试机构统一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三)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23日-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考 试 院:0891-6314357    林 芝 市:0894-5822294

拉 萨 市:0891-6364476    日喀则市:0892-8832767

山 南 市:0893-7820599    昌 都 市:0895-4822318

阿里地区:0897-2821232

附件:成绩复查申请表.docx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