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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违规处理公告(第二批)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于:2021-04-27 10:00:00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中所认定的第二批违规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1-88908515。

                                               2021年4月27日

准考证号

课程名称

违规事实

处理依据

拟处理意见

21330047250085

英语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的行为

第六条、第九条

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21330065210245

英语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21330065210215

英语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